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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麼說呢 原本心情還蠻不錯的 


一想到可以搬回台北住 但是現在


學姊她們卻說 如果我要走 一定


要找到一個人來頂替 不然要多付


六個月的房租 可是問題她們本來


就是三個人阿 我是想說她們可能


要繳很多錢 才想說跟她們一起住


結果現在勒 責任都歸我 還說有


合約書 這樣我也就算了 我就找


可是她們又不跟男生住 我原本是


要找公主 現在也不行了 超機車


只好希望大屁可以了 不過有先跟


房東說 他也會幫我找 如果最後


找不到 他說他就只收她們三個的


也只能這樣 房東人超好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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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